赣教师办函〔2022〕2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235号)有关要求,经省职称办同意,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省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下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其中,各设区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中级职称的,报所在设区市中专(技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全省各中等职业学校申报高级职称、省直单位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申报中级职称的,报省教育厅组建的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有关条件
(一)评审条件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讲师执行《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授级讲师资格条件》(赣人社发〔2013〕72号)。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个人申报评审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工作业绩必须是取得现资格以来至资历终算时间内所取得的。且应与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非本专业业绩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发生变化的,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职称,并按新系列资格条件申报职称,其专业技术人员资历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资格和聘任时间累计计算。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
(四)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3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申报推荐
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省直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编制外聘用人员由所在单位统筹考虑,初评考核、择优推荐。民办学校由学校组织初审初评、择优推荐。
各学校(单位)要成立职称评审推荐考核小组或推荐委员会,规范推荐程序,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师德为先,强化立德树人导向,各单位要考察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提交有关师德师风情况的书面说明(范例见附件1,设区市评委会自主评审的由设区市确定),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严查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违纪违规行为。要向教学一线倾斜,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要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平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和集体研究的前提下,制定评审推荐工作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在推荐过程中,要强化公开公示,加强监督管理,始终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畅通意见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及时核查公示期间收到的问题线索。
四、网上申报
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https://hr.jxhrss.gov.cn/zcxt),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单位系统账户按照《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组织机构创建规则》(见赣人社字〔2022〕235号文附件)自上而下逐级创建(已创建的单位无需再创建)。个人系统账户由用人单位创建,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均从用人单位申报职称。
由省教育厅评审的申报人员,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截止到10月15日。申报人员对照职称条件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网上填报要求》(见附件2)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清晰的电子版佐证材料。上传材料要求为JPG、JPEG或PDF格式的扫描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申报材料提交后且通过审核的,除评委会要求外,原则上不允许再补充材料。
五、网上审查
各学校要按照职称条件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员所填信息及上传佐证材料逐项审查,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材料完整清晰。并按要求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各设区市职称办和省直有关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上传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齐备规范、上传材料与填报内容是否一致。
申报评审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给予通报,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各学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完成网上审查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且告知申报人员重新填报。省教育厅网上受理全省高级及省直单位中级资格,资格审查最后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设区市评委会自主评审的网上受理时间由设区市确定)。
(联系人:省教育厅姬博诚)
附件: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docx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 |
![]() |
|
| 本网站由江西省教育厅主办 | ||
| 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 隐私声明 使用帮助 | ||
| 严禁复制、镜像。备案序号:赣ICP备05005890号 | ||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127号 网站标识码:3600000016 |
||
| 邮箱:sjytbgs@jxedu.gov.cn 电话:0791-96365 | ||